“少爷少爷……”
稚蕊穿着一身黄色长裙,穿过了那月亮门,就像一只蝴蝶飞到了后院。
“风风火火的又是啥事?”
许小闲在这后院的地里种土豆。
说好的早起跑步……这日子过得太舒服,没料到起来都日上三竿,跑步就又只好算了,但昨儿处理好的土豆今儿可得种下去,不然就来不及了。
至于来福,来福站在一旁正在傻愣愣的看着,他的嘴儿微张,眼睛瞪得老大——来福的心里很是好奇,这等粗活少爷居然不要他动手,而是要亲自去种!
少爷对我简直太好了!
比我爹对我都还要好啊!
这一辈子都得对少爷忠心耿耿,绝不能再起二心!
稚蕊跑到了这一畦地边,喘了两口气,胸脯起伏不定。
她抿了抿嘴儿,极为惊恐的说道:“少爷,大事不好!你、你今儿晚上要在县衙审尸这事,而今凉浥县满城皆知。刚才奴婢去买鸡,就连卖鸡的那老嬷嬷都知道……”
顿了顿,看着少爷脸上那云淡风轻的模样,稚蕊觉得少爷似乎不知道这事儿的严重性,“他们、他们说少爷此举堪比裸、奔,怕是、怕是疯病那病情加深了。”
许小闲裂开嘴笑了起来,稚蕊双脚儿直跺,双手捏着衣摆,“少爷你还笑,人家是在笑话你呢!他们、他们都想看着少爷你出丑!”
这样就对了,许小闲小心翼翼的种着土豆,说道:“少爷我本就有精神异常之症,闹出笑话又有啥关系?别去想这事,庸人自扰之……”
直起腰来,腰有点酸,“来福,去把鸡杀了,稚蕊,按照少爷教你的法子,今儿这鸡你去炖,快去快去,莫要影响少爷我种地。”
来福一听有鸡吃跑得比狗还要快,一点美感都没有。稚蕊捏着衣摆一脸担忧的看着少爷的背影,完犊子了,少爷都忘记了自己那读书人的身份。
少爷以前偶尔会说两句,比如什么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比如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还比如什么温故而知新我定会出人头地!……那时候的少爷生活里只有读书,可现在的少爷呢?
他好像很久没看书了!
他喜欢上了吃鸡!
现在他居然还喜欢上了种地!
这等粗鄙之活不是应该由来福干的么?
他这是怎么了?
稚蕊惴惴不安的往前院走去,还不时的回头望一眼蹲在地里的少爷,有些陌生,就像个老农一样。
许小闲还真的是在精心的种这些土豆,毕竟这玩意儿这个世界没有。
土豆的产量极高,就算这世界没有那些肥料,一亩产个三五千斤也没多大的问题。
这个大辰皇朝极度缺乏粮食,西市街大米一斗大致是四百文钱,一斗大致是前世的十二斤半,也就是一斤米三十二文钱,差十八文都可以买一只鸡了!
这是不合常理的物价,许小闲尚不知道其中道理。
大米这个价钱可不便宜,寻常老百姓的主食可不是大米,而是糙米和粗面粉。
所以土豆这个玩意儿肯定会有前途,只是现在就只有这四个土豆来做种,等收成之后,明年就可以多种一点了。
等今儿晚上把那案子的破事了了……最好是能找到凶手,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的不接季县令的那婚书了。
若是破不了,也不知道季月儿长得究竟是个啥模样,得忽悠一下季县令,让他带着季月儿大家先见个面吃个饭认识一下——那种成了亲等入了洞房揭开盖头才知道新娘子的模样,这特么岂不是和开福袋一个道理么?
开出个美人儿就大赚特赚,万一开出个歪瓜裂枣什么的,你说好不容易穿越而来,这一辈子怎么过得下去?
如此想着,许小闲将土豆种好了,去了墙边打了井水洗了洗手,这才又看了看,转身走去了主院。
进了房间从床底下拖出登山包,掏啊掏,掏出了那包黄鹤楼和打火机,抖出来一根点上,又将烟和打火机塞到了包里,推到了床下,他来到了闲云水榭。
前院有狗叫声狂吠,有来福的吆喝声传来。
许小闲摇了摇头,来福又在打常威了。
他好整以暇的坐下,为自己煮上了一壶茶——这日子过得实在慵懒,还能干点什么呢?
手头就二百两银子,这可不能乱花,所以至今还没去那兰瑰坊。
这事儿不急,流水的姑娘铁打的青楼,等家业大了起来再去也不迟。
银子得存起来,买地,当地主!
这是许小闲脑子里唯一的念头,毕竟这种事情在前世无法实现,但在这个世界有了银子就很容易实现。
到时候建个庄园啥的,请几十个佃户,种几百亩的土豆,这辈子躺着应该都够吃的了。
许小闲没有别的穿越者那么大的理想,不像那傅小官居然要一统天下,活得太特么累了,他就想轻轻松松舒舒服服平平安安的过这一辈子。
娶个妻子,纳几房小妾,眼睛一睁一闭,这辈子就这样过了。
所以问题还是得落在银子上。
单单靠卖那菜谱虽然也能弄到不少的银子,但菜谱总有卖完的时候——要自己去开个酒楼做厨子,这破事太累,显然不符合自己的理想。
要轻轻松松的躺着,还要把银子给赚了,这是个技术活儿,要说轻松,目前抄书显然最轻松。
可惜红楼梦记不住,水浒传也弄不清楚,三国演义倒是熟悉,但真要默写出来难度太大,好像只有西游记这玩意儿可以胡乱编排,也不知道这世界的人对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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