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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季月儿肝肠寸断的许小闲,正在没心没肺的吃鸡。

这古代的鸡明显比前世的鸡好吃!

真正的纯天然绿色无污染,这炖的一锅鸡汤就洒了一点盐,色泽金黄味道还无比香甜。

只是那一盘不翼而飞的鸡令许小闲在感叹可惜的同时,又觉得这府邸不太安全。

“来福!”

“少爷。”

“最后给你一次机会,当真不是你偷吃了少爷我的那盘鸡?”

来福就很郁闷了,他对天发誓,信誓旦旦的说道:“少爷,小人一直在那后院锄地,那一盘鸡生得什么模样小人都不知道,若是小人偷吃了,当被这五雷轰顶!”

一片乌云恰巧飘了过来,遮住了那明艳的太阳,光线陡然阴暗了两分,许小闲瞪大了眼睛,来福想死的心都有了。

许小闲当然知道不是来福偷吃的,但会是谁呢?

“这府上不太安全,得养一条狗来护院。”许小闲若有所思的说到,怕死的来福却还心惊胆战的看着天上的那乌云,直到乌云飘走,阳光再次洒下,心儿才渐渐安定。

日子就这样不咸不淡的过着,许小闲兜里有了银子,却终究没有给稚蕊超过一两,稚蕊也终究无法去周氏药堂给少爷抓回那方子上的药来。

少爷一直没有吃药,他那病似乎、似乎稳定下来了,因为少爷这些日子要么在那闲云水榭里看书写字,要么就是捣鼓吃的。

现在无论是稚蕊还是来福每天期盼的就是一日三餐的美好时光,哪怕是早餐,少爷也能做出一朵花来。

比如那肉馅包子,比如那葱油饼等等。

比起以往的面片儿汤,那味道不知道美好到哪里去了。

要说少爷唯一还有点问题的地方,就是稚蕊不明白少爷为啥总是要她穿那一身黄裙子,她喜欢的是那身翠绿的裙子呀——她不知道许小闲怕看见她穿着那翠绿的裙子,那样总是会让他想起前世的秦若曦,还有隔壁那姓王的!

为了少爷的情绪稳定,也为了少爷能够有美好心情做出好吃的,稚蕊没有违背少爷的意思,她当真成天穿着那鹅黄裙子穿行在这主院的碎石甬道间。

时光就这样悄然过去,这一天下起了一场春雨。

稚蕊买了一应食材回来,见少爷依然如往昔那般坐在闲云水榭中,想起今日听闻的这小县城里的事,也想起刚才进门时候的所见,觉得应该说给少爷听听。

“少爷,三月三那天死了那个和尚的案子至今未破,街上有许多衙役在巡逻。听说、听说凉州巡查使都来了。”

许小闲正在翻看一本《大辰山河志》,听到稚蕊这话淡淡一笑,“不就是死了个和尚么?还惊动了凉州的官人?”

“可三月三那天不仅仅死了个和尚呀,城北杨柳巷杨员外家还死了个儿子和儿媳妇……听说太惨了,新婚夜啊,他那儿子被砍得血淋淋的,连脑袋都被人割掉不知道丢在哪里了,他那儿媳妇也上吊自杀了,这一天可是三条人命,了不得的大事。”

许小闲放下了手里的书,眉间微蹙,“那和尚和这二人的死有关系?”

“奴婢听说、听说那和尚可不是什么好人,是个花和尚呢。街坊们说恐怕是那夜里这花和尚摸到了杨员外儿子的婚房做了那龌龊之事,被新郎撞见,便杀了新郎,新媳妇受了玷污,也只能取了三尺白绫寻了短见。”

许小闲咧嘴一笑,“那和尚为啥会死在彩云湖里?”

“这……”稚蕊张了张嘴,“街坊们没说。”

“别去搭理这种破事,我叫你问的田地的事呢?”

“这太平年头,大家日子都还过得去,牙行里都没有人卖田地。”

许小闲想了想,这事儿也急不来,身上就二百两银子,暂时也不用去着急。

“来福呢?”

“少爷不是叫来福去找一条狗么?”

这狗东西,弄条狗这么难?都好些日子了,难不成来福这厮借着找狗的由头在外面鬼混?

等他回来得诈他一番,领着少爷我的月钱还跑出去干兼职了?

还是稚蕊好,贴心啊!

“……你去把羊肉清洗一下,咱们中午炖羊肉吃。”

“哦。”

稚蕊起身飞快的向厨房跑去,许小闲的视线落在稚蕊身上,他嘴角一翘,这就对了,就像一只黄色的蝴蝶了。

忘记了一件大事,土豆发芽了,得赶紧种在后院的那一畦地里。

于是许小闲起身走入了主屋,从床下拖出了登山包,在里面掏呀掏,陶出了四个拳头大小的土豆,又掏出了一把匕首——这玩意儿也是妻子放在他登山包里面用来防身的。

拿着土豆和匕首,许小闲坐在了院子里晒着太阳切着土豆。

四个土豆出芽良好,许小闲小心翼翼的将土豆切成块,又去了厨房取了一些草木灰,他正在往这土豆的切口处涂抹着草木灰,便听见一阵狗叫声,抬眼一看,来福牵着一条大黄狗气喘吁吁的走了进来。

“少爷,抓到一头大的!”

许小闲一怔,看向那狗,那狗吐出舌头也一脸紧张的看着许小闲。

这是一只膘肥体壮毛色光亮很是俊朗的狗!

看上去平时吃的不错,住的也不错。

“……你这是花钱买的?”

“不是,不知道谁家的,小人顺手就给套回来了。”

卧槽!

这操作可以!

那大黄狗似乎对这陌生的环境极为恐惧,它盯着着许小闲“汪汪汪汪……”就是一阵狂吠,许小闲一乐,“将这货牵去前院拴好,以后就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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