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一天天过去,这次秋天二百亩田地收获的粮食,除了留给那些佃户和上缴官府的公粮。
剩下的,萧琦全都留下准备酿酒。
张秀对萧琦一下子订购了大量的坛坛罐罐,打算把那些多出来的粮食全都酿酒很是有意见。
不过出于对自家男人的信任,还有就是根深蒂固的以男人为主导的思想,使得她虽然觉得萧琦这货太败家,不知道存粮防灾。
但是依然没有强烈表示反对,她只是每天督促萧琦读书,不过其他时间萧琦鼓捣酿酒,还有出去骑马她虽不满,可也不敢说太多。
萧琦当然知道自己这个小媳妇是怎么想的,既然张秀不能多说,他当然乐得活的更自在一些。
关键是如果按张秀的想法做,那自己就真正变成了这个时代的人,这是萧琦死都不能接受的。
不过在酿了几次酒,张秀也尝了几次后,就天天在萧琦酿酒的时候打下手,忙里忙外,再也没有一丝反对的意思。
用这财迷丫头的话说:“这酒比当初爹爹带回来一两银子一坛的酒,还要好上许多,我们发财了!”
萧琦架不住这丫头软磨硬泡,最后答应每次酿的酒都拿出一半装坛储存起来。
小丫头把原来用来储存蔬菜瓜果的地窖,改成了酒窖并且亲自下去放酒,生怕萧琦不小心打破一坛。
有了这些酒带来的惊喜,张秀这丫头倒是对萧琦出去骑马撒欢不再管那么多。
只是要他不许冒险,万一坠马摔伤没人知道可怎么办。
萧琦心中暗笑,这女人不论什么年月都一样啊。
张秀这架势跟前世那些丈夫带回家一万块奖金,媳妇拿出一百让买烟抽差不多。
萧琦前些时候已经骑马把附近给转遍了,哪里有山哪里有林,早已经很清楚。
每次出门张秀担心他路上碰到猛兽,都让他带着一把柴刀。
那唐刀还是太扎眼,不能轻易被人看到。
萧琦虽然随时能从自己的储物格中取出唐刀,但是为了让张秀放心,也就每次都带着自己做的那张角弓和柴刀出门。
萧琦每次出门也是很小心,他很清楚,南宋就算在鼎盛时期也才八千万人口,也就是前世一个省的人口,还得是人口一般的省份。
地方大人口少,那各种野兽就会很多。
他到不担心野猪狼群,那些东西喜欢正面硬刚,这对现在的萧琦来说就是送菜。
他担心的是老虎花豹之类的野兽,那些东西喜欢偷袭,如果被那些东西偷袭一下,以现在的医疗条件,可是很容易出问题的。
虽然有这种担心,不过那种人类与生俱来的好奇和冒险精神,还是让他非常向往能哪天猎捕一头猛兽过过瘾。
自己身上有那套超级软甲安全有保障,其他的无所谓,反正现在离野生动物保护法出现还有近千年时间呢。
在这个经常有猛兽伤人,大人一不小心,小孩子就可能被野兽叼走的年代。
谁敢跳出来说不许打那些野兽,估计不超过十分钟,这货就会被百姓乱棍打死。
话说萧琦现在每天骑马带着角弓出去,倒是每天都不会空手回来,带回三五只野兔还是很平常的事情。
他之所以非要每天骑马出去,并不完全是为了玩,他也是在练习《神箭术》。
骑在奔驰的马上,在运动中射中飞奔的野兔,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神箭术》也在他每天出去打猎中,飞速进步着。
每次回来张秀虽然对他带回不少野味欣喜,嘴里还是会埋怨他:
“现在你那还像个读书人,整天的倒是像个好猎户。”
说的次数多了,萧琦也就免疫,知道自己这小媳妇只是说说,并不是真的不高兴。
久而久之,不仅仅他庄子中的那些佃户,就连周围的村民也都知道新来的这个庄主,是个文武双全的读书人。
路上遇到,有胆大的也会老远就跟他打招呼问好。
穿越来的萧琦自然就不会有什么架子,每次也都和人回话,有时候还会热情的聊上一会儿。
这让萧琦这个庄主,在附近的人眼中成了好相与的人,名声倒还不错。
加上周围的人经常看到他在马背上疾驰骑射,都知道他武力不俗,倒也没有那个不长眼的土财主什么的,敢在这乱世伸着脖子跑来招惹他。
有时候人专心某一件事情的时候,就会进步飞快。
每天沉浸在练习骑射的萧琦,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现在的射术已经让绝大多数军中的弓弩手惊叹了。
他带回来的猎物的皮毛越来越完整,很多小型猎物都是被一箭射穿不影响整张皮子的要害。张秀因为以前老爹张成只要在家,就喜欢去山林中,打些野味下酒。
所以之前跟她的母亲学会了硝制皮毛,她把那些完整的皮毛都硝制好,打算给萧琦做身保暖的皮衣皮裤。
萧琦知道这个倔丫头,在没有给自己做出一套皮衣皮裤之前,是不会考虑自己的。
也就没有一直劝她先给自己做,而且现在才是十月份,到了真正的冬天,那时候这些野物的皮毛才是最好的。
赶着冬天给自己媳妇打一身好的皮子,到时候自己已经有了一身,她也就不会再推脱。
随着天气转冷,张秀担心萧琦骑在马上受了风寒。
先是给他缝制了皮护膝和皮坎肩,又开始给他制作兔皮靴子。
就是鞋底依然是那种碎布头刷浆,缝制成像鞋垫一样的东西,然后把十来个那样的东西用大针衲制到一起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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