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草怕泥新绣袜,惜花疼煞小金铃。不到园林,怎知春……嘶……”
“错了,重来!”天刚蒙蒙亮,院子里的鸡方打鸣,和光就已经在院子里耗腿耗了一个多时辰了。
她醒来那日班主就安排了她跟着师娘学戏。永春班曾是上海数一数二的昆曲班子,几年前因着一出桃花扇在上海站住了脚,现在教她的师娘便是当初唱李香君的名角儿,而班主当初唱的是侯方域,二人因戏结缘成了夫妻。
虽然师娘年岁大了已经不登台了,但是却是戏班子里最好的闺门旦师傅,和光也乐得跟她学戏。不过这昆曲虽唱腔委婉细腻、流利悠远很是入耳,但是这咬字唱腔于和光来说却无异于稚子学步,极为艰难。
不说现在,即使是过去她也只在上海待了几年时光,莫说是昆曲的“水磨调”她连上海话都说不好。周家原是宜昌府一带的富户,后来才来上海做茶叶生意。和光说话是带着巴楚一带的口音的,这吴侬软语听不懂便算了,和着这戏词儿背得和光舌头直打结。
偏偏师娘也是极为严厉的人,错一个字儿便是一竹鞭,如此重复下来,不过一个时辰,和光就觉得浑身像散了架似的,没有一处是不疼的。冬日的早晨最是严寒,和光穿着单衣却满脑门儿汗,风一吹冷得直打抖。
“踏草怕泥新绣袜,惜花疼煞小金铃。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和光挨下鞭子,也未停声,继续咿咿呀呀的念着,曲不成曲调不成调,细细听来还听得到牙齿打颤的声音。
学戏真难!和光心里想道。可是她不能不学,民国元年她与林非灼在戏园相识,那一日正是永春班的画眉初登台唱长生殿。
林非灼爱听戏,尤其爱听昆曲,画眉当时是永春班新出的旦角儿,戏班子早早地造了势,他自是会来捧场,她和画眉是同一天认识林非灼的,甚至她周和光才是林非灼明媒正娶的妻子,可偏偏林非灼一颗心尽在画眉身上。
和光固执的认为这一切一定是因为自己和林非灼志趣不投,他爱听戏,画眉刚巧会唱戏,所以林非灼才会被勾引了去。如今重来一遍,和光早早便决定了,她一定要学会唱戏,不仅如此,她还要成为整个上海的第一名角儿!她没有退路了,再也没有机会重来了,她不能失去林非灼,她爱他!比起学戏的痛苦,彻底失去林非灼才是她彻骨的痛。
如今是光绪二十八年,离她与林非灼相遇还有十个年头,这十年她一定要成为一个角儿,一个众人追捧的名角儿。所以她要好好学戏,虽然她与画眉换了气运,但是她不敢保证,十年之后她有画眉那样的实力。她不敢赌,她与林非灼之间决不能出现意外。这十年的时间必定是要与戏为伴了。
“好了,今日的晨功便到此为止吧,去吃饭,吃完了还是到这儿继续练。”现下天已经大亮了,日头隐隐升起。
“是,师娘。”与师娘道完别,和光拖着疼痛的双腿慢慢朝着另一间屋子走去。师娘早已不带徒弟了,只是班主瞧着她条件极好所以请师娘单独教她。平日里在师娘的院子里练功,不过吃住还是和其他学戏的孩子在一处,如今要去的便是吃饭的地儿。
师娘放的晚,再加上她早上练得狠了,一双腿走路很是吃力,在路上费了不少时间,所以等和光进了屋子,其他的人已经都吃上了。
走到摆着饭盆的桌前一看,馒头是已经没有了,菜盆里也只剩下些汤汤水水,到是粥盆里还有个底儿。和光拿了碗,将盆里剩下的几块地瓜和一些米糠舀到碗里,坐在一边的空桌上吃起来,已经冷了,吃到胃里让人一激灵。
不过和光也不觉得苦,如今的世道不好讨日子过,班主能让这么一批孩子吃上地瓜米糠粥已经是不易了。至于前世种种富贵,远没有如今能和林非灼有个良缘重要。
和光几口吃完了粥洗完碗便转身要走,刚一抬脚身后就有人叫住了她“和光!等等我。”叫住她的是她的大师兄,也是所有学徒们的大师兄,班主和师娘的儿子章薤白。“师兄,有事么?”和光不解这位相识几日的师兄忽然叫住她有何事,抬头望向比自己高了半个头的俊秀少年,和光问道。
“拿着,悄悄吃,莫让人看见了。”只见少年借着身形遮挡住屋里人的视线,飞快的朝和光怀里塞了个东西,和光还没来得及说话便见少年挂着温和笑意摸了摸和光的头,转身跟着另一群少年到前院练功去了。
和光走在路上啃着馒头,没错儿,这馒头就是刚刚大师兄塞给她的。
学戏的孩子有男有女,只是男女不在一处练功。大师兄今年十岁,不是这批徒弟里最大的,却是最早开始学戏的,早几年跟着班主学,后来班主身子落了病,有些跛脚,便把师兄交给前院的师傅去教了。
师兄承了师娘的好相貌,长得极为俊秀,瞧着不像是个戏子,倒像是林非灼那样的富家公子,是个扮小生的好苗子。将来定是个如班主一样出色的角儿。
和光嚼着馒头细细思量,也没想清为什么师兄要给她馒头,二人并无交情,许是因着自己是师娘的弟子,又瞧着自己未吃饱所以可怜自己吧!和光想着,转眼便到了师娘院子里,也就懒得想了,两口吃完了手里的馒头便又开始练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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