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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早已经湿透,脱下来随意在身上擦了擦,拿在手里披上外套准备回家。

回到镇子上,周向杰思考着,按照今天的感觉,似乎自己的敏捷属性也要突破了,就算是敏捷不突破,周向杰感觉自己明天就可以完成这次定下的目标。

周向杰心里高兴,没有注意周围情况。

“周哥?真是你周哥!周哥你也要当兵?”

周向杰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本能的想要抓对方手腕,施展擒拿扭腕,听到对方说话并没有恶意,抬头看眼睛却被闪了一下。

周向杰眯眼看清楚来人,正是“周向杰”的“好友”郑光武。

郑光武似乎察觉自己的样子很“羞耻”,毕竟当初他和周向杰自认为是镇子里的流行天王,那一头金黄的头发,是郑光武花了大价钱从大城市染来的。

今天的郑光武却顶着个大秃瓢,也不算是完全秃,能看到青瓜皮上稀疏短发,可是根本遮不住头皮。

晃周向杰眼睛的正是他锃亮大脑壳。

郑光武察觉周向杰看到自己脑袋,想想现在自己的窘态,不好意思的把手里的帽子重重的扣在脑袋上。

“老郑,看样子你也是准备一起去兵营锻炼一下了。”周向杰没有继续让“好友”难堪用力拍了对方肩膀一下。

“嗨,别说了,周哥,一言难尽,一言难尽啊!”

“别长吁短叹了,正好我饿了,哥请你吃饭,走。”周向杰脑袋指向一旁的饭店,郑光武还愣神的工夫,周向杰已经带头走进饭店里。

郑光武站了一会,皱着眉头咬咬牙跟着周向杰走进饭店。

刚一进门,就听着周向杰点了十个白吉馍,就感觉眼前一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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