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盛二十八年的人生里,只见过江衡三次。
第一次是在江衡的满月宴上。
秦江两家交往不算密切,但生意上的往来总免不了,该给的面子还是要给。于是躲在一旁喝汽水的秦盛就被拖着衣领拎过去,怀中塞进一个软嘟嘟的婴儿。
等猝不及防的惊吓过去,他还没来得及看清那一团小东西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就再次惊恐地发现包裹着冰爽汽水的肚皮传来一阵湿热。
江衡尿了他一身。
这冰火遥遥相望的诡异感觉让他当场哭了出来,从此给年仅五岁的秦盛留下了深刻的心理阴影。
第二次见面是在秦盛读大学的时候。
某天晚上秦盛被他爸拉去一个酒会,应付完周围一众叔叔伯伯,秦盛摸到天台去吹风,在那看见一个唇红齿白的男孩,一时手痒掐了掐那人的脸。正感叹手感不错的时候,被掐了脸的小兔子抬起湿漉漉的眼,将手中端着的饮料一滴不落泼在了他身上。
直到男孩被一声“江衡”喊走,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被同一个小崽子用同一招对付了。
以至于很久以后,秦盛一旦听见“江衡”这两个字,就觉得自己要湿。
第三次见面是在上个月。
这次是在一个拍卖会上,秦盛老早就盯上了其中一件拍品,是一位享誉世界的珠宝设计师生前最后也是最得意的作品。
那是一枚被命名为“风月”的戒指。
他本来势在必得,没想到江衡也在场,还偏偏和他杠上了,到最后场只有两个牌子此起彼伏。秦盛咬牙一次次加价,最终还是落败,即将到手的肥鸟飞到了别人手上。
三次不愉快的经历,足够秦盛单方面把江衡列入死对头的名单。
所以当秦盛夜跑捡到一头血的江衡时,他第一个念头是让他自生自灭。可随即他想到自己是个受过良好教育的新时代好青年,不能做这么不助人为乐的事。
于是他怀着强烈好奇心,谨慎地把人扛上车,送到了自己常去的私人医院。一边开车一边脑补了一出豪门恩怨大戏,对后座人事不省的江衡念叨道:“喂,你是不是被人暗害了?幸亏你遇见我,不计前嫌给你找了个保密性高的医院,不然分分钟被拉回去剁了。”
医院离得不远,但到的时候江衡流出的血依旧洇湿了大片坐垫,秦盛掏出手机给熟人拨电话让他们出来抬人,等待的时候戳戳江衡的肩膀说道:“先说好了,我车是你弄脏的,醒了记得赔钱,不许赖账,证据我给你留着。”
江衡一动不动,脸色因失血更加苍白。秦盛盯着这张脸默默咽了口口水,暗骂这小崽子长了张乖巧温顺的脸怎么尽干气人事。
医生很快用担架把人抬了进去,诊断后做出一副一言难尽的样子。
秦盛问道:“他什么情况?”
“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个?”
“……”秦盛嘴角一抽,“好消息吧。”
“伤得不重,没有生命危险。”
“坏消息呢?”
医生指了指头:“患者头部受到撞击,有可能某些功能会受到影响。”
秦盛一脸不可思议:“会变傻?”
“也不是。”医生摇摇头,“具体情况还要等人醒了再说。”
秦盛有点幻灭,他没想到自己难得做一次好事竟然会碰上这种问题,或许真的是他和江衡八字不合彼此犯克,一见面就必定要伤及气运?
他游魂一样飘到江衡病床前,坐在旁边一晚上没敢合眼。窗外第一缕天光照进来的时候,江衡十分争气地脱下了睡美男外壳,幽幽睁开了眼睛。
秦盛一脸紧张地看着他,只见那双带着湿气的眼睛眨了眨,十分困惑地回看过来,紧接着江衡用一种很轻又很乖的语调说道:“哥哥。”
秦盛有些生气,觉得自己的外表应该没有比江衡大得那么明显,不满道:“你哪只眼睛看出我是哥哥的!”
病床上眼睛湿漉漉的小兔子吓了一跳,犹豫着改了称呼:“姐姐。”
秦盛:“……”
完了,孩子真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