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一个青年却是突兀的从我身旁侧杀而出。

这突兀的一幕,让的我有点触不及防。

他的攻击很刁钻。

直击我的要害。

我强行扭动着身躯,一个摸腿下腰提胯扭.臀,险而又险的躲避了过去。

就在他胳膊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我猛然一个回抽。

握紧了青铜匕首。

使出了抓奶的力气,向后暴刺了过去。

那人着实没有料到我的反应竟是这么迅猛。

不仅躲开了他的攻击,反而还在一瞬间完成了反击。

这一幕,发生的太快。

他根本没有任何的反应时间。

连忙伸出了手掌前来格挡。

只是,我那鬼器,犹如猛龙出海,势如破竹,长驱直入,直捣黄龙。

青铜匕首死死的抵住了他的手掌。

无情的刺破了他的皮肤,一滴滴鲜血涌了出来,染红了匕首。

可是,我却没有丝毫的同情。

反而只觉得他们该死。

你们都想把我推向万丈深渊,却不知道,我原本就来自那里。

我更加的用力。

向后狠狠的刺去。

那鬼器竟是硬生生的穿透了他的手掌,无情的扎进了他的胸膛。

一瞬间,血染鬼器。

让的鬼器变得更加的可怖。

一个呼吸间,那人就软倒在地,没有了呼吸。

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两个人都已经挂了。

然而,我却没有一丝的罪恶感。

因为他们都该死。

我给过他们机会,只是他们不好好的珍惜。

把我对他们的容忍,当成他们无耻的资本。

最后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

此时此刻,连杀两人之后,我完没有负罪感,反而还感觉热血沸腾,畅快无比。

心情特别的美丽。

忽然感觉,我的身体已经变态了,没想到,我的心理也变态了。

咳咳。

这其实也不怪我,严格来讲,我不是在杀人,只是正当防卫罢了。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有规定。

而我这个时候,正在遭受生命的威胁,而且,还是致命的那种,稍有不慎,就会跌入万丈深渊。

所以,我这个行为人正在遭受生命威胁,是完可以实施正当防卫的。

我不杀他们,他们就要杀我。

顿时间,看着他们,我就想到了叶家村那些无辜的人。

老幼妇孺,一个不留。

我的心头隐隐作痛。

顿时间,我就像是打了鸡血一般,亢奋了起来。

握着青铜匕首,在那人群之中,左闪右突,无情的击杀。

宛如魔神行走人世间。

每一次的挥舞,都携带着飘洒的鲜血。

这种鲜红的颜色,彻底让我兴奋了。

让我也陷入了疯狂。

除了杀,还是杀。

现在,唯有杀字,才能够免除我心中的伤痕。

周树人曾经说过,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之前我一直选择隐忍,一直心地善良,想要当个好人。

即便是他们毁了我的家,即便是他们把我害成了今天这幅熊色儿样,我也没有这么强的杀心。

直到现在,他们的行为,彻底让我失望了。

彻底让我寒了心。

我好心的放过了马凤英,她却不领情,反而还恩将仇报,变本加厉,三番五次的针对我。

和这种人谈客气,那不是浪费表情吗?

既然你们都大街上捡烟头--找抽,那就休怪我无情。

对于善人,我会比他善良十倍。

对于恶人,我会比他更加的可恶。

我不是一个阴险的人,但是阴险起来就不是人。

既然你们都不在乎我的命,那就都给我去死吧……

你们毁了我的家园,一直到现在,都还在践踏我家乡的土地。

一时间,愤怒充斥着我的胸腔。

“啊……给我去死吧……去死吧……都给我去死……”

这一刻,我把这些年,这些天,心中所积累的怨气,部发泄了出来。

部发泄到了这群人的身上。

我左突右冲,一刀一个。

就像蛮三刀一般。

威武霸气,如入无人之地。

接连斩杀了好几人。

一群人,都被我的勇猛给吓怕了。

一些胆子小的,竟是忍不住的后退了起来。

一群人,不敢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