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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鸡有毒!”

最先明白过来的是大王,他惨叫一声,捂着肚子,在地上连续的打滚。

群丐这才醒悟。

“他么的,小狗你好狠!”

“啊,怪不得他不吃呢。”

“王八蛋,为什么要害我们?”

“小狗,救救我,我再也不骂你了。”

有人哭,有人骂。

此时,小狗不傻笑了,他冷冷俯视着倒在地上的每一个人,眼神冷酷的如同屠夫面对待宰的羔羊。

老狗艰难的爬到小狗面前,颤抖着抱住小狗的腿:“狗儿,救救我……”

小狗笑了,不再是傻笑,而是那种讥诮的笑。

“老狗,你是不是觉得,你救过我,我也应该救你?”小狗冷冷说。

老狗用力点头。

“但对不起,我不会救你,也救不了你,知道你中的什么毒吗?是砒霜!”

“砒霜!”

“好狠毒啊!”

“跟他拼了!”

群丐更加绝望,哭喊成一片,但却没有人能站起来。

“狗儿,我救了你,是你的救命恩人,为什么连我也要毒?”老狗想不明白,他流着泪,想要知道原因。

“不错,你是从河里救了我,但你最初并不是想要救我,而是贪图我身上的衣服,对了,我怀里的十文铜钱,也是你悄悄拿走的,对不对?”小狗声音冷冷。

“我……我照顾你三天,不是我,你早就死了。”老狗泪流更多。

“是啊,每天一大碗的凉水,就是你对我的照顾,要不是我身体好,早就饿死了。”

小狗声音更冷。

“狗儿,我是你义父啊!”老狗呜呜大哭。

“什么义父?你只不过是把我当成一条狗罢了!”

小狗一脚踢开老狗,迈步向大王走去。

大王吃了两根鸡腿,吃的最多,中毒也最深,不过他身体素质好,在群丐都已经动不了的情况下,他居然能踉踉跄跄的站起来,迈步向庙里跑,不过仅仅迈了两步,就砰的一声摔在了庙门前。

小狗走上来,眼神怜悯的看着他。

大王的鼻孔里有血丝开始渗出,显然,他五脏六腑已经受到了损害,不过却没有立刻死,他睁大了眼睛,悲鸣的问:“为什么?你如果不想留在这里,大可以走,为什么要给我们下毒?”

小狗冷笑:“因为我最讨厌的就是乞丐头,见一个我就要杀一个!”

“你……疯子!”大王不能理解小狗的话,但他却看出了小狗眼神里的某种疯狂。

“另外,你身上的一件东西吸引了我。”小狗阴恻恻地笑。

“我身上?”大王明白了:“我的刀?”

“聪明。”

小狗点头,蹲下身,从大王怀里摸出了一把带鞘的短刀。

是一把倭刀。

轻轻抽出来,刀锋凛冽。

“如此防身利器,留在你身边实在是浪费,但我如果跟你要,你肯定不会给我,抢呢,我又打不过你,所以只好出此下策。”

小狗刀锋回鞘,叹息着解释一句。

但大王却已听不见了。

七窍流血,双眼圆睁而死。

庙前的群丐也都没了声息。

小狗站起身来,看了一眼土地庙,迈步离开。

“狗儿……”

想不到老狗还没有死,他双眼流血,拼命伸出右手,遥遥的想要抓住小狗的身影。

小狗站住脚步,冷冷说:“对了,忘记告诉你了,其实我是有名字的,我的名字叫……刘志!”

居然是把朱慈烺推下水的那个小孩儿。

……

京师。

朱慈烺在锦衣卫的簇拥下,出了北门,向城外校场而去。出城之后,朱慈烺令锦衣卫远远散开,只留他和陈新甲在中心小声说话。

“部堂,你对我大明的军制怎么看?”

朱慈烺问。

“这……”

陈新甲没想到朱慈烺会问这个,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大明的军制以卫所军户制为主,募兵制为辅。

所谓卫所制,既士兵平时耕种,战时打仗,亦兵亦农,类似于唐代的屯田制。

而其中的精锐则选拔为京军,也就是京师三大营,成为京军之后,待遇是原先的两倍,这样一来,天下的精兵大部分都握在皇帝的手中。

但正统十四年,“土木堡”之变后,京军覆没,为保卫京师,朝廷不得不大规模的推行募兵制,而募兵制的优点很快就显现了出来,大凡战斗力较强的军队都由招募而来。

到了万历朝,戚继光之“戚家军”,俞大猷之“俞家军”,更是大明朝募兵制的巅峰。

但募兵制耗费巨大,平均一个士兵消耗的粮饷,超过卫所制的二十个兵。

以朝廷的财政收入,根本无法大规模推广。

所以大明朝依然是卫所兵为主,有一段时间,募兵制甚至销声匿迹。

卫所制原本是一项很不错的制度,用少量的钱粮就可以支撑起大量的军队,但坏就坏在,这其中有“世袭”两字,所谓世袭就是父传子,子传孙,你老爸是军人,你就是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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