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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看来肯定是行不通了。

眼看着还有好远,史湘云的小短腿实在是很难行走,卫旭干脆屈身把她抱了起来,不顾那点害羞捶打,很快出了巷道。

果然,眼前的街上正好是两家大户的前街,看起来很是繁华,也不知道是不是逢集,正门对面不论是门面还是摊位都有不少人。

问题是,没有多少顾客,寥寥几人看起来都是普通百姓。

“老板,今日看着你们的生意,实在是不怎么样啊。”在一个卖烧鸡的摊位前,卫旭递过去一块碎银买下两只热腾腾的烧鸡,一边接过找零一遍笑着问道。

至于购买的原因,没看见旁边的小姑奶奶口水都要流在地上了吗?

“还不是那边打起来了。”老板也很无奈,“好像是一个姓苗的和一个姓胡的,已经打了两天了,就在客栈前面,好多人。”

“嗯?”卫旭心中一动,“动手那俩人,是不是一个用剑一个用刀,姓胡的那个,是叫胡一刀对吧?”

“对对,看来客官听说过。”老板连连点头,因为他自己都忘了,随即反应过来,狐疑的打量着一大一小两个人,“不知二位......”

其实不只是这位老板,周围的其他人也看出了两人的不同,以至于自觉给他们让出了空间。

主要是打扮气质,与这些普通百姓格格不入。

卫旭是一身藏青色加棉皮袄,里面则是丝绸贴身内衣,配合同色皮棉帽、披风,再加上他的身体素质,这已经完全足以御寒。

史湘云穿的虽然是卫旭以前的旧衣服,但肯定是挑出来的最好品相,卫家虽然败落,但无论如何也不会缺了几件出门的衣服,哪怕卫旭这样的小透明也一样。

气质更是如此,卫旭一个现代人,绝对没有一丁点这个时代百姓的卑躬屈膝;史家虽然败落,史湘云怎么说也是嫡出大小姐,气质差不了。

再加上长相同样突出,卫旭最高兴的就是这辈子混了一副帅气逼人的脸,想想原着中便宜哥哥卫若兰的品貌,一个老爹的卫旭也差不了。

史湘云更不用说,这位姑娘哪怕是完全没长开,那也是一个精灵可爱小仙女。

所有人都搞不清楚,为什么这两位会在这里,他们不是应该进入眼前大宅,成为座上贵宾吗?

更别说卫旭此刻还扛着一把一看就很有杀伤力的短戟,背后背着小包袱,一副走江湖混日子的打扮。

卫旭轻笑一声也没解释,点点头就领着史湘云直奔老板所说地点。

他已经知道自己到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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