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萧由指了一下案几。
说完之后,萧由便出了门,留下赵和一人在屋子里。赵和莫名其妙了好一会儿,想到萧由最后指的一下,便来到案几前拿起那份公文。
那是一份由咸阳令发给廷尉府的公文。
二世圣祖皇帝改革制度,为表示仁慈爱民之意,凡可能判处死刑之狱案,皆须报禀廷尉府。这份公文,便是说咸阳城中有一名为骆二的庶民“用斧伤人,害其性命”,故报禀廷尉,询问是否处其死刑。
附在公文之后的,是咸阳令的堂审记录。
赵和匆匆看了一遍,还没有看完,萧由就在那吏员的陪同下又回了来。
“萧大夫,这骆二还有救否?”那吏员也不避赵和,直接问道。
“有救。”萧由拿回公文,磨墨舔笔,然后在公文上一笔划下去。
赵和正在其前,看到他在那“用”字下加了一弯钩,变成了“甩”字。
“这……”吏员愣了一下。
“用斧伤人是故意杀人,依律当抵命,甩斧伤人是过失杀人,依律不致于死。”萧由将墨迹吹干,微微一笑:“只要不死,新帝登基,必有大赦。”
那吏员恍然大悟,顿时明白,连连向萧由拱手,捧着公文便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