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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贵,过来搭把手,这会儿需要你帮忙了!”沈依依冲李贵喊道。
李贵连忙跑过去,看着簸箕里的一大堆筒子骨,问道:“我该做什么?”
沈依依递给他一根筒子骨,道:“把骨头上的肉拆下来,装进碗里。”
她一面说着,一面示范,一会儿功夫就把骨头上七零八落的肉,拆得干干净净。
这些筒子骨,即便他买得是稍贵的那种,也没几钱肉,拆下来有什么用?李贵疑惑万分,越来越弄不懂沈依依要做什么了。
因为肉少,拆起来倒是挺快的,不到两刻钟,就只剩下一堆光秃秃的骨头,和一碗零零碎碎的肉了。
拆了三十斤筒子骨,就得一碗肉,这……李贵把碗递给沈依依,好奇问道:“林小姐,你这是要做什么饭?”
“石髓饭呀。”沈依依说着,看了看屋外的日头,“时候不早了,怕是有客人要来了,你到前面去吧。”
李贵应了一声,上前堂去了。
沈依依升起灶火,刷净大锅,开始用熬好的大骨汤煮饭,并遵循当代人的饮食习惯,加入石髓粉,调了味。她守在旁边,看着火候,在米饭将熟未熟之时,把刚才拆下来的肉碎撒进去,均匀地铺了一层。
她盖上锅盖,继续煮饭,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心想明天得让李贵买点小青菜,烫熟了搁进去才好。
第一拨客人进店,李贵到厨房来通知沈依依的时候,正赶上石髓饭起锅,满屋骨汤香和肉香,让他忍不住深深地嗅了一下鼻子:“这真的是石髓饭?怎么可能这么香?!”
这个时代的人,拿大骨和米同煮,短短的时间,完无法熬煮出大骨的精髓,当然不会这么香了。沈依依盛起一碗石髓饭,递给李贵:“来了几位客人?要几碗?”
李贵盯着碗里的石髓饭,顾不上答——她煮的石髓饭,居然是有肉的!虽然是零碎的肉,但那也是肉啊!
“这是刚才从骨头上拆下来的肉?”李贵问道。
“对。客人们不是爱吃荤么,那就给他们一点儿看得见的肉,虽然不多,聊胜于无吧。”沈依依说着,又问了他一遍,“你要几碗?”
“先给我六碗,后面还有。”李贵又不争气了,面对这碗只有零碎肉星,铁定会被老李头称为粗鄙食物的石髓饭,狠狠地咽了一口口水。
沈依依盛饭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瞥见他在咽口水,遂道:“想吃?我待会儿给你留一碗。”这是他自己家的店,拘谨什么,想吃就说呗。
“别留了,这一锅,估计待客都不够,现在前面已经二十来个客人了。”李贵摇摇头,强迫自己把视线从肉髓饭上移开了。
中午才刚开始,就已经二十多个客人了?!可是他采买的食材,只够做三十碗!沈依依顿时一个头两个大,催着李贵再去买菜,自己则端起食盘,上前面充当店小二去了。
石髓饭一亮相,就引起了店中客人的阵阵惊呼——
“这饭里有肉!”
“饭粒儿里都是肉味!”
“太香了!这是我吃过的最香的石髓饭!”
从来没有人在石髓饭里吃到过肉,而且每碗才八十文,这太令人感动了!
北关门脚店的石髓饭里有肉!
大概连沈依依自己都没有料到,这消息在短短的半个时辰里,就传扬开去了。闻讯而来的客人一拨接着一拨,几乎把店门都堵死了。
一共才三十碗,怎么分?熬大骨汤需要时间,即便李贵买了菜回来,也现赶不出多少碗。但任凭沈依依如何苦口婆心,那些客人就是不肯走,非要等着吃一碗。
“你不是说,中午来吃饭的客人都赶时间吗,怎么会有空等在店里不走?”沈依依跟李贵抱怨着,又是欢喜又是愁。
李贵有些哭笑不得:“我听见他们议论了,他们说,今天肯定是因为厨子心情好,才在石髓饭里搁肉,等明天来就没了,所以一定要等到。”
“告诉他们,我每天心情都好,每天的石髓饭里都有肉!”沈依依嘴上这样说着,但谁会跟钱过不去,马不停蹄地继续熬大骨汤去了。
客人久聚不散,他们忙得晕头转向。小胡椒为了省钱,中午没在外面吃饭,赶着回来了,沈依依把她留在了厨房帮忙,添个人手,但饶是如此,他们还是忙得脚不沾地,恨不得生出三头六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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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日头烈,蔡礼绕着杭州府整整转了一圈,热得满头大汗,突然瞅见街旁有株大树,连忙跑了过去。扶留一招手,两名小厮快步追上,赶在蔡礼之前,将一张条凳安放在了树下。
蔡礼大马金刀地朝条凳上一坐,开始骂娘:“他娘的,这天气怎么这么热,想要热死老子吗?还有这杭州府的路,怎么弯弯绕绕的,从昨天到今天,都快把老子绕晕了!”
两名小厮赶紧取出扇子,一左一右,给他扇风,降火气。
扶留取出一张杭州府的地图,展开给他看:“少爷,放心,绕不晕,咱这地图详尽着呢。”
蔡礼一把将地图夺过去,看上面用朱笔画的圈圈:“城北的客栈,我们找了几家了?”
“大客栈都已经找过了,只剩下些不起眼的小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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