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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西侯看着这个叫朱谏男的人,这人就是书难口中有用兵之才的人?

若卸去脸上的脂粉,脱去这身衣裳,恐怕就是一面色苍白身无几两肉,手无缚鸡之力又弱不禁风的主。然他这样子看上去神采奕奕,不似人们说的一般,百无一用是书生。

他又看着那个被唤作小雷的忻都奴,这奴隶并没奴隶的表情,他给人的气息,更似那不分日夜的护卫,一直守着自己的主人。

“莫见怪,小雷以前的确是忻都奴隶。”

“现在呢?”

那公子笑了笑,这小雷同不夜城的忻都奴一样,没有手铐脚链,他的脸上有一块刺青,这刺青上两道刀疤,想来是他自己划的。

不知为何,仲西侯越看这忻都人越觉得眼熟,好似若干年前曾经见过。他最后否定了这种猜测,若自己曾经见过,自会邀请他入了自己青犼近卫,更可能列入四百人,或者十三将之中。或许,只因为同是忻都人,这大汉给他的感觉和摩常有那么些相近的缘故。

“小雷是我金陵王府的护卫,负责小王的出行安危。”

“有这么一个护卫的确能负责你的安危。”仲西侯没再多问,转过身去走开,他听到那忻都奴的脚步声,他不紧不慢跟着自己。仲西侯笑了笑,他开始快步,那忻都奴依旧跟着,他又加快,忻都奴依旧在他身后。

这二人上起下落,从街至屋顶,再踩踏树尖,这忻都奴一直跟的不紧不慢。再一转身,那忻都奴停了下来,他找不到仲西侯的身影。他握紧了手中的铁索,他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被人落下,未曾料到,这西地来的黑炭脚上功夫也不差。

“小雷,你本就赢不了他。”朱谏男慢步走来,那小雷靠到了他身边。世子该回府了,他是再清楚不过这朱谏男的身体,这么一个人,却被安排了这么一副躯壳。只能说,命运有的时候的确是公平。

“小雷啊,时间看来是赶不上了。”

那忻都奴点了点头,他不喜欢说话,生于寒城长于忻都的他,讨厌自己的口音。朱谏男深吸了口气,露出笑容,活,总比死要好。

“我们回去吧,看来还真得摆个排场,请这黑面郎来我金陵王府才行。小雷,若是把他请到了府上,你就去厨房做一些加巴地来,让这自号通晓中土番邦的不夜城主品尝一番,忻都的加巴地是怎样的。”

那小雷又是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唉,你是不是打算在我死之前都不说一句话啊?”

等闫忽德回来的时候,他的兽皮衣服破烂不堪处处可见剑痕,腰间没有那装马奶的皮壶,就连脸上也破了好几道伤口,血已经结翳。

这蛮子一进屋子就捧起桌上的茶壶不管冷热直接灌入口中,他渴,他饿,但他总归是活着的。

“野人你······”

闫忽德瞥了曲天琴一眼,天琴没敢再说话,仲西侯把桌上的饭菜同马奶酒推向了闫忽德的方向。

“先吃饭。”

闫忽德放下了茶壶,双手在衣服上擦了擦,根本不讲究,道:“侯爷小心,金陵王的势力,临城是他的,昱城之中大号钱庄米铺多半也是这金陵王的东西。”

闫忽德说完了,他没用筷子,也没吃饭。他用手抓起那整只烧鸡,整只开始撕咬。他的样子就同一只三天三夜没有进食,被驱逐领地的野狼。他饿坏了,但他还活着,没饿死饿了几顿那就都不是事。

“侯爷,那不就等于说这金陵王掌管着两城百姓生死。”

“天琴,你可知道临城同昱城,与我不夜城是何关系?”

曲天琴不明白,天下有十二城,临城是特别的,昱城也是特别的,她长大的不夜城更是特别的。

“十年前四成合围不夜城,妄图分我财宝领地,你可知是哪四城?”

天琴听说过,但她也听说过,消息很快就被他们的城主,他面前这个男人给封锁了。

“我今日告诉你,古薇城、临城、挽风城同昱城,就是这四城合围我西地,几次三番要致我于死地。”仲西侯说出这话的时候没有表情,声音冰冷,教人难以分辨他是恨的还是坦然的。

十二城同帝国的关系已经愈发疏远,然曾有明文,各城不得相互争斗。

经历过十年前战乱的人总是恨的,听说过的人总是畏惧的。

“侯爷,你说过野······小梁是十年前才跟随你的,侯爷十年前来过金陵······”

“犯我手足者,神佛必诛。”

“侯爷来金陵就是为了杀人?”

仲西侯唇角微微勾起,并不多言,是啊,十年前千里迢迢从不夜城赶来临城都金陵,就是为了来杀人的。

“那个人叫朱谏膺。”

“朱谏膺?”曲天琴的眼睛瞪大,她确信自己没有听错,侯爷的确是说他千里迢迢从不夜城来金陵要杀的人是一个叫朱谏膺的人。

仲西侯又是笑笑,曲天琴跟着仲西侯的日子不算长,她眼中的仲西侯是高大的,不苟言笑的。他就如同一座会走会动的汉白玉雕塑,让人能近距离看着,仔细去打量,却又没法亲近。他的脸上没有表情,好似戴了一张精致的面具。

“这个人就是金陵王的大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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