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丁队提我去预审。他对我很客气,我帮他抓到了矮个男人,能不客气嘛。给我点上一支烟,只字不提我是主犯这回事儿,让我心里总是不踏实。
先是详细问了一遍跟那俩人冲突的事儿,叫做补充侦查。后来问刀的来历,我一口咬定是有天我路过某杂货店,买来用作切香肠的,放到车上忘记拿回家。
后来他像是不经意间问了我一句:“你在龙城犯的事儿还有谁知道?”
我心头一紧,随即赶快恢复正常:“没谁知道,我没敢告诉别人。”
不能说出凤姐来。我心里快速思谋着,如果丁队深究我该如何回答。好在丁队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多停留,估计他也不想再节外生枝。
“我们跟检察院提起过,你有立功表现,这个案子差不多算是结了。通过调查,我们也算对你有了足够的了解……”丁队絮絮叨叨,有很多话在我听来,就是在舒缓他自己的压力。
我小心翼翼地说:“丁队,那个裴永庆说是我杀的人,完不是那样的。不信你可以查看昨天所里的监控,他说了实话……”
“呵呵,你可真够天真的,他说啥就是啥了?拿我们当三岁孩子耍!这个我们都了解清楚了,用不了几天就会把卷宗移交检察院,然后你就等着开庭吧。”丁队说。
“我是不是也要请律师?”我问。
“你没啥大事儿,不请的话,到时检察院的人会给你安排,今天来是让你签个字。”说着丁队将一张纸递给我,然后又递过来一支笔。
就见那张纸上面写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经龙城市XX区检察院批准决定,兹派我局侦查人员丁XX对涉嫌非法持有管制刀具罪的邱明执行逮捕,送石龙城市第二看守所羁押……”
我在上面签字摁上红指印,然后小心地向丁队询问:“麻烦你丁队,以你多年的经验,我会咋判?”
丁队点燃一颗烟,悠闲地吐了个烟圈,忙活了半年多,他有理由好好轻松一下了。
“其实你罪行不大,如果当初能投案自首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估计现在就可以回家了。持有非法管制刀具,不出事儿还好,现在死人了造成严重后果,就不好说了。”
“丁队你就直说吧,我得判几年?”
“难说了,弄不好两年以下吧。”
“我是投案自首,还有立功表现,这还不够减缓?”
“你那不算投案自首,立功也得分大小。你就等着开庭吧。”丁队不耐烦地说。
丁队的一句话,又把我扔进了冰窖里!我想起瘦鬼曾说过的话……
过了两天,检察院的人来了,又是一通事无巨细地询问,不厌其烦,问什么我就说什么吧,已经这样了再没什么好隐瞒。
后来有个律师见我,说是检察院指派的,简单问了下案情,就问我是否办取保。
徐老六早跟我说过,检察院指派的律师不可信,都是吹牛逼骗钱有点本事,我说不用了,让他给刘琳或凤姐打电话,重新找律师。
那家伙见我那么说,很不高兴,收拾起东西就走了。
凤姐只写过一封信,后来孙队走了,估计再有信来高队也不会转交给我。
但我可以求高队,毕竟我还帮他出过板报写过总结,我的购物卡还攥在他手里,几万块钱由他把持着,抽烟喝酒啥的他可以随便用,都不必跟我报账。
所以我求他给刘琳或凤姐打电话请律师,他也没有难为我。
各位看官,这也算是经验吧,如果犯了事儿,有条件的话还是自己请律师好些。
另外,千万别相信狱友,特别是即将出去的所谓狱友的话,即使在里面再苦再难,也不要让他们出去后找家人想办法。
有的留了电话号码,等他出去了就会给你家里人打过去,说你在里边打架了,会加刑,他能给你办出来,等等,然后问你家里人要钱,这种情况太多了。
因为你家里人联系不到你,比较着急,不知道怎么办,一般都会被骗。
凤姐的动作要比刘琳快很多,聘请的律师先到一步。律师姓李,来时他已经调阅了卷宗,来见我也只是走过场。
“……情况就是这样了,无罪辩护已经不可能,只能争取少判吧。”李律师询问一些他还不清楚的细节后,对我的案子了然于心。
“那,李律师,你估计能判多少年?”我最关心的是这个。
“一年以上两年以下……”
一年?说不准还会以上?
看守所里这几个月让我身心俱疲,这还是好的情况下呢,有孙队罩着有亮子哥打个马虎眼,没怎么遭罪,还有特等小灶跟着。
但那份寂寞和无助,可真不是常人所能想象得到的,我还能熬得过那么漫长的岁月吗?
我心里别提有多绝望了,跟那些个死刑犯没啥区别,知道自己即将跌入黑暗的深渊,却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干挺着,任由时间这把锋利的小刀,将自己划得遍体鳞伤!
高队整天板着脸,不近人情,不如孙队随和些,所以我提出要点酒他也没答应。
该如何排解我心头的苦闷呢?我现在终于理解了,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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